成都“全链条”补助重点研发项目******
1月5日,《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在成都市科技局召开。成都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旭表示,成都市将按照“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全链条研发活动的思路,对重点研发项目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陈旭说,按照《管理办法》成都市将打破当前研发项目分散在各类管理制度中的情况,通过“增设类别、调整定位、优化整合、保留提升、并入完善”5种方式,形成8类研发项目的基本架构——基础研究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科技人才支撑项目、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校企协同创新项目、国家级科技项目配套资助等。
《管理办法》明确,重点研发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生命与医学、交叉融合领域;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以及未来产业领域;碳中和、生态保护、应急安全、智慧蓉城、医疗健康、文化和科技融合等社会发展领域,以及其他需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领域。
陈旭表示,《管理办法》中特别增设了基础研究项目和校企协同创新项目。其中,基础研究项目分为自主选题项目和需求引导项目,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存在的基础性问题和科学前沿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支持经费分别为最高10万元和最高20万元。并且,“基础研究项目”是成都市首次在基础研究领域设立的研发项目。“这是结合实际以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创新需求做出的调整。从全国范围看,基础研究项目多以在国家级以及省级层面设立为主,此次我市设置基础研究项目,这是成都落实《基础研究十年规划》的具体举措。”他说。
同时,《管理办法》中的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则面向成都市建圈强链特色优势产业,支持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单位,组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经费为最高1000万元;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则支持具备稳链补链延链功能、催生新产业的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应用,打造具有产业或区域带动意义的应用场景,支持经费为最高1000万元。(芶文涵 陈 科)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