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中心”多了******
【新春走基层】
光明日报记者 赵秋丽 冯帆 光明日报通讯员 王跃伟
开栏的话
新年新气象,新春再出发。
时盛岁新,放眼神州大地,一个个充满生机活力、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就在你我身边;一个个奋斗创造奇迹、皆得所愿的美好故事,就在眼前。
本报今起开设《新春走基层》专栏,我们的记者跟随新春的脚步,走向田间地头、走进厂矿社区、走到沿海边疆,撷取最鲜活的素材,发掘最真诚的故事,捕捉最美好的情感,记录这个春天里的坚守、团聚、祝福和期盼。
让我们一起,聆听春天的旋律,感受昂扬奋进的时代脉动!
新春将至,山东省寿光市洛城街道屯西村的老年活动中心,呈现别样的冬日“暖”意。活动室里年味儿满满,张贴了各种“兔年”年画、剪纸等作品,村里不少老人在这里的健身室、阅读室、书法教室享受多样文娱活动,传出阵阵笑声。
“只要有空,我就会来这里与老伙计们下下棋、练练太极,累了还可以在按摩椅上放松一下。”活动中心的常客村民傅文山感慨,“没想到老了还能享受到这样丰富的文化服务,很满足。”
傅文山的一席话说出了屯西村村民的心声。这几年,屯西村村民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随之增加。屯西村村“两委”问需于民,进一步扩容村民活动场所,实现了文化有阵地、娱乐有设施、健身有场所、活动有保障,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不断为村民的幸福“加餐”。
屯西村党支部书记葛茂学介绍,2016年开始,屯西村正式开放老年活动中心,配套建设了健身按摩、图书阅览、音乐厅、舞蹈瑜伽、书法影视、棋牌娱乐等12个功能区,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健身、学习等全方位服务。除了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外,村“两委”还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文艺演出等公益活动,让活动室真正成为老年人交流、娱乐、健身、活动的好去处。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村“两委”的服务就跟到哪里。针对群众个性化的文化需求,屯西村重点建设了党群服务中心、青少年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中心、警务助理协调中心“六大中心”,让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享所有服务”。特别是2000平方米的地下活动中心,让村民连连称赞,他们不仅可以在这里跳广场舞,还可以办婚宴、办会议,环境设施好,一个活动中心,发挥多种用途,最大限度实现了资源共享。
“活动广场建在地下,我们晚上跳广场舞的时候,也不会打扰周围村民休息,各不耽误。”屯西村村民孔令洋说起村里的变化更是滔滔不绝,“现在,我们村民确实得到了实惠,生活有保障,精神面貌也大有改观!”
2021年,屯西村还建起了以汉字演变为主题的艺术馆——仓颉汉字艺术馆,参观者可以通过文物、字典、诗歌等多种形式了解博大精深的汉字演变史。艺术馆还设计了雕版印刷、活字印刷、古法造纸、纸艺作品等体验环节。
“我们用文化丰富心灵、陶冶情操,让大家在充满文化味儿的村里过得更舒心、更开心。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文化服务群众新模式、新路径,创新管理与服务模式,盘活用好现有资源,让广大村民在家门口得到更多实惠。”葛茂学说。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01版)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