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做大做强做优 打造新增长极******
过去五年,福建紧紧扭住发展第一要务,跑出了高质量发展“加速度”。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经济体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如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奋力打造富强福建?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
“四大经济”是福建新增长极,也是代表们热议的重点。
“以‘智慧海洋’带动海洋信息化深入发展,是推动福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省人大代表、闽江学院副教授黄蕾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省海洋信息产业在规模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重点企业数量少、数字化水平较低,涉海数据资源较为分散,数据共享使用审批难度大,涉海业务应用协同难度较大等问题较为凸显。
“要大力发展海洋信息产业,构建智慧海洋发展新模式,助力我省加快打造海洋强省。”黄蕾建议,应尽快扭转“传统海洋产业强、海洋科技弱”的不利局面。她认为,要构建“感传知用”智慧海洋全产业链体系,集成涉海政产学研金等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专项规划给予赋能支撑;大力发展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深化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在海洋领域的融合应用;搭建海洋产业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海洋产业数字化转型,以数据赋能海洋强省建设;发挥金融指引作用,加大蓝色金融支持力度,并加快智慧海洋产业载体建设;围绕产业链布局学科链,积极打造复合型海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强化海洋产业政策研究能力,全力打造国家级海洋特色智库。
新能源汽车是绿色低碳新兴产业的重要增长极。省人大代表,永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温欣传认为:“新能源汽车将带动我省汽车产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并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助力。率先对新能源商用汽车产业进行布局,将有助于创造更多新能源交通应用场景,也会带动更多新能源产业链强企布局福建,提升福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质量。”
温欣传建议,大力推进对公市场使用新能源商用车,鼓励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鼓励使用省内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同时,加大新能源商用车政策扶持力度,适当降低省内生产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补助政策的门槛,并对在省内推广新能源汽车予以一定的奖励支持。支持新能源商用车下乡,在路权、电价、停车、高速收费等方面给予省内新能源商用车倾斜。
如何持续做强万亿级支柱产业?
来自漳州的省人大代表戴鹏飞表示,作为全国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目前古雷石化产业园在经济体量、产业基础上与国内外一流石化园区还存在差距。应发挥优势,加快闽台石化产业融合发展。
戴鹏飞建议,积极打造两岸石化行业共同市场福建样板,继续推动古雷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深化闽台石化产业双循环新模式,逐步建立上中下游完整的闽台大石化产业合作体系。对标国内外一流石化园区,在要素保障等方面补齐短板。
只有过硬的质量,才有过硬的品牌,才能在广阔的国内国际市场上开疆拓土。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聚焦质量品牌建设,引导企业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以高质量创建名品牌。这对于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省人大代表、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裁蔡伟生深有体会地表示,才子服饰深耕行业40多年,始终坚持把品牌建设摆在企业发展的第一位,通过品牌提升产品竞争,重塑文化自信。品牌就是持久的竞争力,就是营商环境,我省数字品牌、绿色品牌、服务品牌等,都是一张张“金名片”。建议政府、部门和企业进一步深化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坚持保牌与创牌并举,久久为功,营造品牌成长的优良环境,打造更多叫得响的“金字招牌”。(王永珍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