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中国|在外商投资热情中感知中国经济活力******
刚刚过去的这一年,中国吸引外资顶住多重压力,引资规模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外资企业用脚投下信任票。新的一年,外商的投资热情如何?春节前夕,记者奔赴招商一线、深入外资企业,去感受中国这片投资热土的蓬勃活力!
江南小城缘何成为中小外资企业集聚地?
视频:活力中国·强劲吸引力 江南小城缘何成为中小外资企业集聚地来源:央视新闻
江苏太仓,不仅是“鱼米之乡”,也是“德企之乡”。包括470多家德资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已成为太仓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2022年太仓新设立和新增资的外资项目有183个,而中小外资项目就达到了120个,占比超过了65%。那么,太仓为何会成为中小外资企业的集聚地呢?
在江苏太仓高新区,记者看到虽然是周末,但招商、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依然在为今年落地的外资项目召开协调会。
太仓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陆利璟,不久前作为赴欧招商团的主要负责人,和招商团队9天在欧洲跑了14座城市,带回了这批外资项目。在跟记者谈起此次的欧洲之行,陆利璟先给记者看了一段广为传播的视频。在这段视频中,外方代表上来就说,“能再次听到中文感觉真好!”这让陆利璟和他的同事们倍感亲切,也正是因为这句话拉近了双方的距离,让对方的投资部门当即决定把一个新项目跟太仓进行对接。
不仅如此,陆利璟和同事们在欧洲走访了20多家企业和商协会,并最终拿到了总投资130亿元的外资项目。
在太仓招商局,记者看到这些来之不易的外资项目,每一个都实行专班负责制。专班工作人员视频沟通进展、邮件确认细节,忙而不乱。与此同时,为这些外资项目储备的专业技术工人,也在太仓“双元制”培养体系下同步推进。这些“双元制”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也是企业的准员工。
在这批新落户的外资项目中,这家德资企业刚刚找到了新厂房。德国人希内曼正在给新厂房设计方案。他在太仓21年,亲眼见证了企业从最初的一个售后服务部门成长为一家中大型外资企业。在他眼里,太仓本地团队的本土化能力、快速高效的沟通,不仅给了太仓发展新项目的空间,也给了他们企业成长的机会。
一条公交线串起一条产业链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仅在太仓高新区南京路25平方公里范围之内,就集中了将近800家中小外资企业。除了太仓的地理区位优势、优良的营商环境,还有哪些是这些中小外资企业看中的呢?
在最早进入太仓的这家德资企业门口,记者发现了这样一个公交站台,这个站点就是以这家德资企业命名的,叫克恩里伯斯,从克恩里伯斯出发前后4公里范围内,聚集了40多家外资企业,形成了一条汽车产业链,现在坐上这趟公交车,就能把新能源汽车的电驱系统配齐。
如今,在太仓一辆整车七成零部件都能找到供应商。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寻找发展机遇,也成为越来越多的中小外资的共识。
1个人如何搞定1.6亿元项目落地?
视频:活力中国·强劲吸引力 1个人如何搞定1.6亿元项目落地来源:央视新闻
中国不断完善的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体系,对外资形成了一种强劲的吸引力。此外,记者在探访中感受到,还有一种力量,也让外资企业愿意到中国来、放心到中国来。
在江苏扬州,德国人钦安仁每周都会从上海开车来这里,查看他们企业新厂房的设备安装进展。这个投资约1.6亿元人民币的厂区,目前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今年9月份将正式投产。但回想起项目刚刚开建那会儿,钦安仁却十分焦虑,因为这么大的一个项目,德国总部只派了他一个高管来。
不过,钦安仁的焦虑并没有太久,很快当地的驻企联络员马子樾找上了他,自此,项目的任何问题都由马子樾来协调。
钦安仁是一周往工地跑一回,而被他昵称为“工长”的马子樾,在工期紧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往现场跑,并通过视频与电子邮件和钦安仁沟通,共同推进厂房的改造建设。
钦安仁告诉记者,整个厂房不到一年就建成了,跟欧洲那边的速度比起来非常快,欧洲总部对建设的速度非常满意。在这个项目投产后,总部还将进一步追加产线,总投资预计超过10亿元人民币。而他们持续追加在中国的投资,追寻的是“在中国、为中国”的理念,同时,看中的是中国供应链的本地化,还有中国庞大的市场。
中国大市场 世界大机遇
视频:活力中国·强劲吸引力 看好中国潜力 外资持续深耕中国市场来源:央视新闻
记者在多地采访中发现,外资企业纷纷表示,看好中国大市场潜力、经济前景和开放政策,2023年将继续深耕中国市场。
在浙江宁波,这家汽车零部件外资企业把全球研发总部设立在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眼下,设计师们正在对一款最新研发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外饰产品,进行最后一轮性能测试,这将给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2022年,宁波平均每月吸收外资3.3亿美元,并专门成立了投资促进部门。今年,宁波将聚焦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推动92个外资项目早落地、早到资、早开工。
在山东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这家世界500强企业年产1.6万吨冷冻食品项目不久前刚刚投产,这也是这家外资企业在聊城的第10次投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持续增资的背后,一是原材料供给很丰富,二是有任何困难,政府都会第一时间推动解决。
如今,不断开放的中国市场,日益完善的营商环境,让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在中国布局总部项目、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这家美国企业在海外的首家研发中心不久前在上海落成,今年将研发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产品,并利用全球资源将创新成果引入中国。越来越开放的中国,使得这些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的信心越足。
中国吸引外资 向高而攀向新而行
视频:活力中国·强劲吸引力 中国吸引外资 向高而攀向新而行来源:央视新闻
数据也显示,在刚刚过去的这一年,中国保持了吸引外资“增量提质”的态势。
2022年前9个月,中国吸收外资规模就达到1万亿元;前11个月,突破1.15万亿元,超过2021年全年水平。
与此同时,外资来源更加多元。2022年前11个月,韩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实际对华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2.1%、52.6%、33.1%和26.6%。
高技术产业成为吸引外资“主引擎”,2022年1-11月我国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1.1%,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长58.8%,高技术服务业增长23.5%。
今年1月1日,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正式实施,与上一版相比,新版目录净增加239条,增加条目数为近年来最多,进一步扩大鼓励外资投资范围。
中国贸促会近期对160多家在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的调研结果显示,99.4%的受访者对2023年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更有信心。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张勤 王琰 岳群 丁雅妮 张道峰 张歆 杨光 盛瑾瑜 江苏台 太仓台 山东台 宁波台 北仑台)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