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民生保障更有幸福味******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光明日报记者 孟歆迪
“前段时间院里的老人们来这儿采摘棉花,大伙儿都可高兴了。”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记忆家园”认知症小单元照护区负责人凌莹告诉记者,为了满足老人户外活动需求,福利院专门开辟了一片“乐活农场”,老人家可以采摘、溜达、晒太阳。“新鲜的空气总会让人充满精气神。”
一走进“记忆家园”,就看到东玉线的公交车站牌、中山中路的指路牌、庙前街的路牌……时光仿佛回到20世纪的上海松江老街。
走上二楼,钢琴、沙发的配置,像是温馨的居家客厅。三楼以仿实景公园为主题,枝藤蔓延。考虑到认知症老人的生活能力和心理变化,“记忆家园”以延续老人愉悦生活能力为目标,通过支持性空间设计,重新唤起他们对过去的记忆和对生活的热情。
唐婆婆是2021年12月进入“记忆家园”的,刚开始她的情绪一直不稳定,有时会突然大叫,多数时候很消沉,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比较抗拒。凌莹和同事想尽办法,从老人的家庭、经历、兴趣爱好着手。打开“一人一档”记录簿,唐婆婆的生活习惯详细记录在簿。凌莹时常蹲在唐婆婆面前,“婆婆,有什么需要跟我说”,“婆婆,现在我们要带您去做手工哦”。一年过去,唐婆婆虽然看不清凌莹的脸,却能认出姑娘标志性的齐刘海,握住她的手说,“你又来啦!”
在去往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的路上,就听司机师傅说,那里可以看到附近游乐园燃放的烟花,有时候会在烟花绽放时关灯,让休养员们可以更好地观赏。记者追问,什么是休养员?师傅说,“休养员就是长期在这儿休养身心的精神障碍患者”。
在中心,生活着数百位慢性精神障碍患者,他们被称呼为“休养员”。“我们平等对待每一位休养员,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恢复健康,让他们享受更多美好和精彩!”中心副院长徐敏说,“我们希望休养员生活充实,更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价值,体悟生命的意义。”
最近,中心还有一个新计划!“增进人民福祉,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们又推出了‘幸福里心灵疗愈中心’,打算将休养员的住院空间建设成一个富有上海传统文化味道的社区,通过开放自主的环境体验,进行生活模拟,不仅帮助休养员们恢复社会功能,更尝试满足他们内心对于美好生活的期许。”徐敏表示,中心将在做好精神科传统诊疗服务的基础上,坚持“全人服务”理念,尊重人的价值,融入上海里弄文化元素,在实地场所开辟心灵疗愈、职业康复、生活模拟三大功能区九个功能板块,休养员可选择进入不同区域模拟社会生活,在轻松闲适的环境中,自主开展康复治疗。“我们不光传递关爱,更尊重每一个个体。”徐敏说。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和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都在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代管的10家市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之中。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系统各单位肩负着服务4000多名孤残儿童、困境儿童、老年人、慢性精神障碍患者、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重要职责。
“回看过去数十年,一切在快速发展变化当中,从保障吃饱穿暖,到改善院舍设施环境、提升生活质量、提供更多暖心举措……可以说是这个社会发展进步的缩影。党的二十大给了我们很大的鼓舞,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把服务对象的关键小事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大事,将探索打通困难堵点,加强人文关怀,创新实践发展。”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朱海燕说。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09日 07版)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