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工信部公布十三个重点任务!涉大飞机、6G等******
中新网1月11日电 11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22年工作,强调2023年要抓好十三个方面重点任务,涉及大宗消费、大飞机、6G技术研发、重点医疗物资保供等。
图自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一、全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稳住重点行业,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分别制定稳增长工作方案。鼓励工业大省主动挑大梁,支持中西部地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东北地区制造业振兴取得新突破。稳住汽车等大宗消费,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深化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扩大适老化家居产品和生活用品供给。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做好制造业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深化产融合作,充分发挥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制造业投入。保持烟草行业平稳增长。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加快建设“数字工信”平台。
二、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见效
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确保取得一批成果。强化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共同推动规划实施。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做好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的有效衔接,积极承担重点任务。
三、提升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卡脖子”薄弱环节,“一链一策”推进强链补链稳链,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攻关,促进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健全“揭榜挂帅”长效机制,不断丰富产业生态。
四、深入推进产业基础再造
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重点发展一批市场急需的基础零部件和关键材料,加快新型元器件产业化应用,加快突破石化、船舶、航空等重点行业工业软件,推广应用一批先进绿色基础制造工艺。继续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做优做强部重点实验室。
五、加快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
加快大飞机产业化发展,推动工业母机高质量发展。坚持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两端发力,加快高端医疗装备、农机装备、深远海装备、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等高端专用装备发展。
图为C919国产大飞机首次降落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 张浪 摄六、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产能置换政策。优化布局乙烯、煤化工等重大项目,提高钢铁等重点行业产业集中度。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出台促进装备数字化政策措施,发展服务型制造。全面落实工业领域以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七、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用市场化办法促进优势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做强做大和配套产业发展。提高光伏产业全球竞争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绿色低碳等产业创新发展。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机器人+”应用行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
八、加快信息通信业发展
出台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5G和千兆光网建设,启动“宽带边疆”建设,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完善工业互联网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应用体系,推进5G行业虚拟专网建设。完善电信业务市场发展政策,强化APP全流程、全链条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用户权益保护。增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安全产业创新发展。
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完善工作体系,全面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狠抓惠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起益企”、服务月等服务品牌。健全中小企业海外服务体系,推动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开展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赋智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8万家、“小巨人”企业超过1万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中小企业融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
十、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巩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十一、支持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建和思政工作,加大优势学科建设力度,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
十二、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与财税、金融、贸易、投资等政策协同,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强化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标准布局。做好无线电频谱资源统筹规划,提升无线电治理能力。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全球发展倡议框架下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建设,办好中国—东盟新兴产业论坛等重点活动。加强部际协调和部省合作,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支持部属单位聚焦主业、紧贴行业,提高核心能力,加强智库建设,服务行业发展。
十三、全力以赴做好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保供
千方百计稳产增产,坚持每日调度,确保春节期间生产不断、供应不断。加强供需对接,协调推动医疗物资精准投放。(完)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