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022年住户存款增加17.84万亿元******
中新网1月11日电 根据央行10日发布的2022年金融统计数据,12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64.45万亿元,同比增长10.8%。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258.5万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比上月末低0.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个百分点。
全年人民币存款增加26.26万亿元,同比多增6.59万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7.84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5.09万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586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1.38万亿元。12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7242亿元,同比少增4403亿元。
12月末,外币存款余额8539亿美元,同比下降14.3%。全年外币存款减少1430亿美元,同比多减2507亿美元。12月份,外币存款减少82亿美元,同比少减129亿美元。(中新财经)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