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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家富app代理2023-01-31 16:05

过年小众特色预制菜更受欢迎******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露、文静、许晓芳

  “省时又省力!今年过年年夜饭打算购买预制菜,回去简单加热或者翻炒一下就搞定!”市民王女士在线下商超的预制菜货架处挑选多种预制菜产品。随着预制菜的品质不断“在线”,预制菜逐步受到了市民认可。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达4196亿元,同比增长21.3%,预计2026年预制菜市场规模将达10720亿元。专家分析称,预制菜将在今年年夜饭的市场表现有比较大的提升,这也意味着中国的预制菜市场已经进入产销两旺的阶段,不过预制菜还面临食品还原度等问题,未来更加关注如何在消费端倒逼预制菜产业端创新升级迭代。

  走访:品质“在线” 一二线城市预制菜“上桌率”更高

  “今年预制菜的品质‘在线’”,市民何小姐告诉记者,“年三十”的年夜饭打算在家里吃,最近就点了一家品牌的预制菜,尝过后家人感觉不错,决定“年三十”再买一份,作为年夜饭的“硬菜”之一。

  据生鲜平台公布的调研结果显示,有五成以上的用户会使用预制菜,在北京、上海等追求快节奏的一二线城市,预制菜的“上桌率”更高。其中,“自己做+买一部分预制菜”的受访者比例为32%;有21%的消费者会直接选择套餐礼盒,多为送礼,或最大限度减少做菜负担和失败风险。

  预制菜逐步受到了市民认可。身为“老广”的何小姐表示,相比之前的预制菜,现在的预制菜许多都会列出里面的菜品内容,买的时候就更清晰了。之前买的6人份预制菜是499元,有虾、海参、蚝豉等,尽管价格不便宜,但分量、口感和味道都可以,性价比不错。

  “越难处理的食材,其对应的预制菜接受度越高。”盒马3R商品中心总经理田鑫表示,糕团、点心、大海鲜、整块大肉都是消费者青睐的品类。

  如何呈现一桌令全家满意和期待的年夜饭,一直是很多家庭春节最大的“难题”。今年,沃尔玛推出“整席解决方案”,联手全国18家南北餐饮名店,从松鹤楼、眉州东坡,到上海老饭店、聚春园,到旺顺阁、陶陶居……多道招牌菜以高品质、高还原度复刻到顾客餐桌上,满足消费者足不出户、一桌就可以吃遍全国各色菜系的需求。

  销售:盆菜产品增量较突出

  “我们销售最好的是四人份佛跳墙盆菜和盐焗鸡。”广州酒家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截至1月14日,预制菜销售同比已有2倍增长,其中盆菜产品销售增量较突出。为应对预制菜的市场火热,广州酒家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做好产销协同,以市场为导向做排产计划和原料储备,动态跟踪销售情况以及库存情况并及时与供应链和生产端进行调整,确保新春期间库存充足。

  广百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消费者趋向于居家吃饭,盆菜礼盒、预制菜商品成为一大卖点。记者注意到,近期不少市民前往广百北京路店超市购买年货,预制菜方面,门店超市则以牛、羊排类销售为主,同时新春之际亦上架多款新春盆菜供大众选购,该类别销售同比增长20%。

  据美团数据显示,糖醋里脊、狮子头、年年有余八宝饭等预制菜销量上升较快,并预计会在春节前7天进入销量高峰。其中,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消费者,对预制菜类年夜饭热情更高。美团买菜平台预制菜相关商品销量同比去年增长400%。

  去年盒马工坊预制菜的销售额同比增长50%,今年预计仍然保持着较高的增幅。

  创新:走小众化、合作款 抢拼春节预制菜市场

  而预制菜的品质“在线”和不断地受到消费者的喜爱,这离不开入局预制菜企业的不断创新。“我们不断进行创新,研究出新的产品。”温氏股份下属单位佳味研销中心负责人王晓明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主打的功夫系列,针对餐饮客户,他们研发出东南亚风味的香茅鸡;对于北方的消费者,他们开发了麻辣鲜香风味的椒麻鸡,“同时,我们还推出具有广东特色的胡椒猪肚鸡汤、椰子鸡汤等汤品。”

  随着预制菜普及程度提升,另一方面,线上商家为了抢夺这一市场,走小众化、定制化、与知名餐饮合作等路线。据了解,由于预制菜背后的供应链长且复杂,每开发一道新品,就要搭建一条兼具食材运输、初加工、深加工、组装、包装等功能的完整供应链。春节期间用工难、物流时效差等问题,一些商家倾向于做市场认知度更高、更常见的年菜。“但过年的预制菜,都是花胶鸡、佛跳墙、松鼠桂鱼、狮子头等,消费者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失去消费冲动。”生鲜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买热情,有平台尝试走小众路线,研发市场上没有的新品。上述负责人说,“比如台湾、福建等地,逢年过节常见的经典名菜——红蟳米糕,采用时令海鲜红膏蟹及糯米制成,经过改良,变身‘八宝糯米红膏蟹’在我们平台上架。用户买回家之后,在蒸笼上锅隔水加热15分钟,即可解锁一道大餐”。

  随着年菜预订进入高峰,生鲜平台亦上线年菜专送服务。“春节也正在成为商家展示自身研发、供应链能力的窗口,同时也是预制菜市场的风向标。”连锁经营产业专家、和弘咨询总经理文志宏表示,小众特色年菜取代“套路”商品,也预示着预制菜会进入新的阶段。

  数据

  去年温氏预制菜销量是1.9万吨,同比增长15%左右,其中白切鸡的销量最多,其次是盐焗鸡。

  美团买菜“象大厨”与“大众点评必吃榜”商家合作的相关预制菜,如陶陶居鱼籽干蒸上市不到半个月,单周销售量超过千份,高于北京线下门店一周的销量。

  岭南商旅集团旗下酒店品牌盆菜备受欢迎,销售同比上涨超三成。热销产品有花园酒店锦鲤礼盒、中国大酒店福喜盈门礼盒、东方宾馆金玉满堂盆菜等。

  中国的预制菜市场已经进入产销两旺的阶段

  近两年,预制菜无疑是年消费市场中的“顶流”,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达4196亿元,同比增长21.3%,预计未来中国预制菜市场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2026年预制菜市场规模将达10720亿元。预制菜行业吸引各品牌入行布局,已步入发展的黄金时期。

  “预制菜将在今年年夜饭的市场表现有比较大的提升,这也意味着中国的预制菜市场已经进入产销两旺的阶段,同时也说明了C端的预制菜消费正在从被动式消费向主动接受式消费转变。”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时透露。

  王晓明表示,“现在预制菜市场竞争大,这对我们的产品研究端要求越来越高。得益于温氏全产业链的优势,具有成本、食品安全、品质等保障,预计我们在预制菜的销售还会继续上涨。”

  朱丹蓬坦言,随着预制菜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其还面临食品还原度等问题,目前并不是所有的菜系都可以去做预制菜或者做好预制菜,“目前国内的预制菜的产业结构相对比较初级,进入预制菜赛道的企业水平参差不齐,所以未来更加关注如何在消费端倒逼预制菜产业端创新升级迭代。”他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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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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