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习近平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40年来,现行宪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苦苦寻找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道路。一些政治势力试图按照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对我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改良,都宣告失败。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经过艰辛探索和实践,成功在中华大地上制定和实施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乃至世界宪法制度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克服了一切旧宪法只代表少数人意志、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5次对这部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这些修改,对于完善发展我国宪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党的依法治国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先后就全面依法治国、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等作出重大决策,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性安排,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积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在宪法修正案中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的宪法保障更加健全。着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宪法实施更加有效。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宪法监督水平稳步提高。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社会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一国两制”实践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事实表明,新时代十年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取得重大成效,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党总结运用历史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勇于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积累了许多新鲜经验,深化了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才能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
四是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五是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必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宪法监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六是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七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只有紧跟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遵循法治规律,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前提下,推动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永葆宪法生机活力。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无法保证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第二,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必须把宪法实施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部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各级党委决策施策全过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施策,守住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底线,确保决策施策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第三,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坚持依法立法,最根本的是坚持依宪立法,坚决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体现到各项法律法规中。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违背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
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要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落实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发挥其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第四,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要完善宪法相关规定直接实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宪法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对涉宪问题的关切。
第五,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必须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要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毛泽东同志在领导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说过:“我们现在要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应当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个宪法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我们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0日 01版)
“用电视机看电视怎么这么费劲?”记者调查智能电视使用“套路”******
“用电视机看电视怎么这么费劲?”
记者调查智能电视使用“套路”
● 智能电视机虽然增加了观看节目的可选择范围,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少为人诟病的问题。从开关机广告到会员套娃式收费,从使用不方便、对老年人不友好到售后服务无法真正解决问题,智能电视机的一系列“套路”亟待改进
● 网络电视付费收看的情况十分普遍,一些消费者也愿意为收看心仪的电视节目付费。但会员能看多少剧、会员开通的费用等问题,在购买之前商家应当作出明确的提示,以便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相应的服务,否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 为解决智能电视机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应当发挥市场的作用,倡导商家与广告经营主体追求利润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进行内部合规治理体系建设,自觉减少甚至消灭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看个电视怎么这么麻烦!”
今年春节期间,儿子送来新年礼物——一台超大屏液晶智能电视机。然而,从打开电视机那一刻起,家住河北廊坊的张秉成老爷子就吐槽不断。
“开机强制看广告,还不能跳过,主页各种图标,让人不知如何操作,好不容易点开一个电视剧,还得开通会员才能看整集。除了电视机本身的会员,还有各种App会员,想看卫视节目还得再买个机顶盒开通数字频道。用电视机看电视怎么这么费劲?”
近年来,从有线到数字再到网络,电视机技术飞速发展,如今的智能电视机在联网后,大大增加了观看节目的可选择范围。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智能电视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少为人诟病的问题。从开关机广告到会员套娃式收费,从使用不方便、对老年人不友好到售后服务无法真正解决问题,智能电视机的一系列“套路”亟待改进。
开机切屏广告不断
想看节目套娃收费
“每次打开电视就要看一段广告,关机的时候还要再来一遍,有时候点播个节目还要看广告。本来是想看电视的,结果被漫长的商品广告‘迎头痛击’。”江苏无锡的丁雷告诉记者,他家的智能电视机每次开机都会有30秒左右的开机广告,每次切换频道时,还会经常自动弹出“看电视会员,限时××元一年”等类似广告,这让他十分反感。
根据人民网财经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智能电视开关机广告调研报告》,超过89.9%的被调查者表示家中的智能电视含有开关机广告,86.09%的厂商没有设置开关机广告的“一键取消或关闭按钮”,而72.73%的被调查者对开机广告表示“一秒都不能忍”。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组织就制定了团体标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其中有“开机广告播放总时长不应超过30秒,本规范推荐广告时长在15秒以内为宜”的规定。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虽早有规定,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智能电视的开关机广告违规行为仍然十分普遍。不少智能电视的广告时长不仅超过30秒,而且并未在显著位置提供关闭标志,甚至根本没有跳过或关闭标志。
广告问题之外,不少受访者表示智能电视机的收费规则令人头疼,“花钱买了电视机之后,还要层层付费”。
来自安徽宿州的梁静在采访中说,她现在特别后悔买智能电视机。
“当时宣传是4K超高清画质、高保真音响系统,拥有它等于拥有家庭影院,买来才发现几乎看什么都要会员。”在梁静展示的开通会员界面记者看到,智能电视自带的会员包年是288元,而包季则要148元。而电视会员并不包括其他栏目会员,想看少儿频道要开通少儿频道会员,连续包月首月9.9元,学习频道则要开通298元年卡,综艺、教育、体育,各大节目类型想要观看都要开通会员。
记者计算发现,仅智能电视本身会员全部开通的话,一年的花费就要超千元。除此之外,如果还想在电视上通过网络视频平台收看节目,许多内容还要开通网络视频平台会员才能正常观看,并且该会员只能在TV端使用,和手机端并不互通。例如,某平台黄金会员可以在手机、平板、电脑三大平台使用,年卡为258元,而钻石会员仅仅只是多了一个电视TV端,年卡为448元,价格贵了近一倍。
“跟套娃一样,大会员里面带着小会员,买了小会员还有特殊会员。费用的设置规则就是引导你选择连续包月或者直接包年,否则就不划算。更可气的是有次我给孩子开通了一个月的少儿频道后,下个月运营商便自动续费,压根没提前提醒我。”梁静抱怨道。
2月1日,记者来到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商业街,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多家智能电视门店的销售人员。记者注意到,对于是否有开机广告、是否需要开通会员才能够正常观看节目以及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等问题,如果不是主动问起,销售人员很少会提及上述话题。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目前智能电视、网络电视付费收看的情况十分普遍,一些消费者也愿意为收看心仪的电视节目付费。但会员能看多少剧、会员开通的费用等问题,在购买之前商家应当作出明确的提示,以便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相应的服务,否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各种不实用节目却需要会员的设置、带有明显“算计”行为的支付设置,则可能涉嫌强制消费。
选项众多操作繁琐
对老年人极不友好
今年过年回老家,江苏镇江的王旭发现爷爷家的电视机自己居然都不会用了。
“遥控器就有三个,一个是网络电视的,一个是有线电视的,还有一个是有线电视机顶盒的。想从网络电视转成有线电视我试了半天也没成功。看电视本身是为了休闲,怎么操作变得这么麻烦?”王旭感叹。
王旭说,和以往的有线电视打开就能看不同,智能电视、网络电视操作起来和手机类似,屏幕上有各种选项,想看央视卫视还需要切换接收频道。“现在虽然电视联网后能看的节目变多了,看电视的‘门槛’却越来越高,想打开电视看自己想要看的频道,就像闯关一样,要点击无数选项才行。”
记者采访北京、天津、安徽、江苏等地多名群众后发现,现在每天看电视的绝大多数是中老年人,而对于中老年群体来说,智能电视机的操作显然过于复杂。王旭的爷爷每次开电视都要喊孙子帮忙,而邻居则是家里孩子每天早上把电视给父母调好再上班。
不便的地方还有不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网络电视出现画面卡顿、画面变形、设备使用等问题时有发生。河南新乡的李萍告诉记者,如果是直接通过网络电视开通有线电视会员看央视卫视,会占用家庭宽带,有时候看节目会有卡顿现象。
而当消费者向客服反映时,有的客服人员存在不管不问、不真正解决问题的情况。北京市民李飞家里智能电视机的有线电视机顶盒出了毛病,切换频道必须把遥控器放在离机顶盒一两米范围内对着按才有反应,换了机顶盒也没有解决问题。维修人员说是系统自身的问题,双方沟通拉扯了好几天,维修人员拒绝检修。
多方协同综合治理
改善用户电视观感
记者检索相关信息发现,智能电视、网络电视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其中的广告乱象,从数字电视普及时就已经存在,并且多年来一直备受关注。这些问题为何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认为,这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他介绍说,首先是广告法律规范与新型广告类型之间的失配。随着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告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如今的广告方式更多样、传播范围更广、内容承载量更大、变化也更迅速,这加剧了广告的泛滥。数字或网络平台的嵌入,在丰富广告形式的同时,也使得广告的隐蔽性增强,运用相关法律规范识别广告的难度增加。其次,政府监管政策和力度方面存在不足。政府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没能真正做到严厉打击和强化监管。此外,监管部门的技术水平并不能够匹配市场发展势头,无法及时预防或者发现问题。
“广告行业组织、社会监督组织和消费者个人等存在监管缺位的现象。我国广告业的自律审查机制一直以来都没能形成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自觉自律体系。在我国还没有专职性的自律机构,会员性协会的自律功能也尚未健全。广告自律功能的实现主要由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承担,但受利益驱使,作为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个体性企业也难以做到都公正守法。消费者由于缺乏足够的激励、自身能力较弱等情况,在具体监督过程中发挥作用较小。”杜乐其说。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解决智能电视、网络电视广告、收费多、操作繁琐等问题,需要多方协同治理。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看来,应当发挥市场的作用,倡导商家与广告经营主体追求利润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进行内部合规治理体系建设,自觉减少甚至消灭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现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针对性调整。
“在法律责任上,以行政责任为主且处罚金额过低无法发挥威慑作用,应增加罚款金额,同时,宜增加民事责任的规定,综合发挥法律责任的作用。此外,地域管辖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及事前监管力量的不足,加之受制于技术的运用,影响行政监管的效能,应构建信息共享与行政协作机制,省去移交管辖的成本,也应加强事前的抽查与监督,倒逼相关主体规范行为,同时加强技术的应用,主动发现广告违法行为并及时查处。还要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引领作用,督促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朱晓娟说。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薇看来,对于老年人群体来说,复杂的会员体系不利于其理解,智能电视商家应当明确提示、指引。例如手机、平板和电视不能通用这类问题,往往容易出现争议,更是应当在收费时明确标明购买该类会员后可以收看的范围与途径,避免争议的产生。
随着“现在电视大多是老年人看了”成为共识,不少受访群众希望能够对智能电视、网络电视进行适老化改造。有人建议,一些正能量、适合老年人群体观看的电视剧,应该实行免费观看。还有人认为,广电、三大运营商可以像其他App一样,把自己的IPTV机顶盒做成TV应用,放在电视应用商城里,需要的用户直接下载安装就行,这就能和以前一样一个遥控器“控制”一切。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认为,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老年观众越来越多,对智能电视进行适老化改造非常必要,既是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需要,也可以减少数字鸿沟。
“一些有助于优良家风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等的电影电视剧,运营商可以考虑公益播放,政府也可以采取补贴、资助、免税等手段鼓励这类片子的公益播放,从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郑宁说。